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徐顺东 实习生梁歆 通讯员黎婉婷 柯宇)9月6日,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在辖区各收费站开展车辆“大吨小标”及非法改装车专项治理,当天就查获300多台非法车辆。据悉,目前广西已经开始在全区高速公路集中开展车辆“大吨小标”及非法改装车专项治理,行动将持续至今年年底。 据悉,广西交通征稽部门对经自治区治超办公告,属于“大吨小标”及非法改装的车辆,将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属于在公告前入户的,统一从2009年1月起按照自治区治超办公告的核载重量,核定征费吨位并征收交通规费;属于在公告后入户的,从入户之日起,按照自治区治超办公告的核载重量,核定征费吨位并征收交通规费。 对于初步确认的“大吨小标”车辆,如果当事人对更正的车辆征费吨位有疑义的,可通过汽车生产或销售企业联系当地交通征稽部门,到指定的检测机构对车辆进行实体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更正与缴纳相关交通规费。交通征稽部门与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在进行车辆实体检测时,将采集合法数据,以不额外增加车主费用负担为原则,必要时将指定同一检测机构,实行联合办公。 9月2日,广西通报了首批“大吨小标”车型共63类,全区共涉及车辆 9249辆(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征费稽查局网站http://www.jtzf.cn查询)。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人表示,该管理处已要求收费员对生产厂家和型号疑似的车辆逐一进行核查行驶证,查看行驶证上厂牌型号是否属于公告表内的“大吨小标”车辆。如厂牌型号在公告表内,则按核实的吨位收费;如厂牌型号不在公告表内,则按其行驶证上核定的吨位收费。如能从车辆外观就可以确定厂家和型号的,可减少核查行驶证的步骤,直接按公告表上核实的吨位收费。 |